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干部担当作为系列重要论述,强化干部激励约束和管理监督,深入查找和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黔西南州近日出台《关于整治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的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以整治不担当不作为为问题导向,动真碰硬,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在深入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认真分析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具体情形和原因,区分不同情节,给予相应的问责处理;坚持分级负责,及时问责;坚持谁管理谁对干部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进行查处问责。
方案强调,根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重点整治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省代表团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管党治党、脱贫攻坚等6大方面39个具体小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
方案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要对照重点整治的不担当不作为情形,特别是巡察、审计、督办督查、信访维稳等发现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自查自纠,重点查找和分析领导班子成员和内设机构负责人不担当不作为的问题。要建立问题线索发现、沟通和反馈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在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和初步问责建议转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在收到相关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报批后予以分办;有关单位收到转办函后,15个工作日内报送核实情况报告。根据调查核实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出干部问责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