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彩贵州网讯 2014年,“深圳——贵州助学金”资助我州910名家庭贫困学生。
资助对象为接受高中阶段教育一、二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寄宿制中学学生及孤儿、军烈属子女和父母为“双农”(父母双方都是农村户口)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资助总额为91万元。此次资助覆盖我州一市、七县、义龙新区共九个县(市、区),向民族寄宿制中学和民族地区新建高中倾斜。
资助工作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和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确保专款专用,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同时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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